【规划公示】龙腾南路以东1号出让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住在龙岩 2017-09-09 1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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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南路以东1号出让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龙腾南路以东1号出让地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350802-17-D基本单元内,西至龙腾南路,南至高速交警,东至烟草配送中心,北至兴业路,出让用地面积51159㎡(76.7亩),规划用地面积59557㎡,其中建设用地面积51159㎡(76.7亩),公共绿地用地面积1275㎡,小区公共道路用地面积7123㎡。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普通住宅。 2、规模:本规划范围内建设用地规模51159平方米,规划人口规模约2624人。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22782平方米且<133013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厕等。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居住用地R2;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4且<2.6; (2)建筑密度10%-20%; (3)绿地率30%-35%; (4)建筑控制高度H≤80m(详见地块规划图则建筑控制线),建筑高度应按照《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净空的规定进行计算。 (5)总户数≥820户,其中套型建筑面积90㎡以下住房套数≥0套。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地块沿兴业路南侧绿地为公共开放绿地,由地块竞得者承建,同时绿地不得围合、占用。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范围内红线包括以下道路边界线: (1)地块西侧40米龙腾南路; (2)地块北侧50米兴业路。 (3)地块东侧12米规划小区公共道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用房和养老服务用房:配置社区居委会,需按现行《龙岩中心城市社区用房规划建设和管理意见》规定向经开区管委会缴纳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由经开区管委会统筹安排使用)。应配置和养老服务用房,应符合《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 2、社区体育设施:应配置社区体育设施,社区体育设施应满足《龙岩市实施<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细则(2017年版)》第五条的规定。 3、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且不得超过规定配置面积的10%。 4、配电设施:配电设施(变配电房站房、备用发电机房等)建设应符合《关于提升住宅小区配电设施防涝建设标准保障住宅小区正常用电的若干措施》(闽政办[2016]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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