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公示】金茂·天马明珠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情况公示:6#楼大门建设朝向与原审批不符?

住在龙岩 2017-08-23 12: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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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茂·天马明珠”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龙岩城乡规划局) 福建省龙岩市金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茂·天马明珠项目位于新罗区莲南路南侧、天马路北侧、闽大路东侧、五星路西侧。该项目于2011年12月1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800201100096)

关于“金茂·天马明珠”项目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情况的公示

(来源:龙岩城乡规划局)

  福建省龙岩市金茂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金茂·天马明珠项目位于新罗区莲南路南侧、天马路北侧、闽大路东侧、五星路西侧。该项目于2011年12月16日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350800201100096),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普通住宅)。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地上总建筑面积80631.33㎡{其中住宅78373.15㎡、社区服务用房面积1738.98㎡(其中物业用房411.24㎡)、公用63.94㎡、配电房开闭所455.26㎡}不含1-5#楼、8#楼底层公共架空绿化及7#楼底层局部公共架空绿化面积2541.38㎡,另地下室面积26071.47㎡(其中人防3358.3㎡);层数:地下二层,地上7#裙房二层、1-6#楼二十六层、7-8#楼二十五层跃二十六;住宅计八百一十七套(其中套型面积小于90㎡建筑面积40179.08㎡,占总住宅面积比例为51.3%,计554套;套型面积均大于90㎡建筑面积3819.07㎡,占总住宅面积比例为48.7%,计263套)。地面室外公共汽车泊位60个,地下停车位612个(其中地下二层公共停车位32个)。建筑总高度:80米。

  2017年5月,我局在比对了审批图纸以及龙岩市勘察测绘大队出具的《龙岩市建设工程规划竣工测量报告》,并组织了法规科、工程科,审批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以及执法大队人员对该项目竣工情况进行现场抽查,发现该项目局部存在与原审批不符,为保障小区区全体业主利益,现根据相关规定,将规划核实发现的与原审批不符部分、公共部分以及社区服务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部分以及6#楼大门建设朝向问题进行公示:   一、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   北侧与南侧出入口暂无法建设:因项目北侧存在用地红线外部分民房未拆迁,导致原审批的出入口暂时无法建设。现北侧出入口位置已预留,待条件成熟时由相关单位予以完善,改在东北侧设置临时的消防出入口,用于消防应急。南侧出入口红线内原规划为道路的用地现被私人搭建的厂房以及民房占用,导致南侧出入口无法建设,现南侧红线范围内被占用的土地应先由土地部门明确意见后,再由相关单位将出入口予以完善。     二、公共部分   ①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部分: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共计2588.59㎡(其中1#楼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250.54㎡,2#楼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502.95㎡,3#楼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361.99㎡,5#楼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360.03㎡,7#楼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463.78㎡,8#楼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571.2㎡,配电房开闭所底层公共架空休憩、绿化面积78.1㎡),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②公共停车位:地面室外公共停车位60个(编号为1-60号),地下二层公共停车位32个(编号为R010-R041),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公共部分不得围闭、分隔、分户,不得作为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给业主,不得对外销售,不得改变功能挪作它用,更不能用于出租或作为营业性场所,并须向业主委员会公开承诺和公开,只能作为休憩、绿化、通道等公共场所使用。   三、社区服务用房以及物业管理用房部分   社区服务用房设置在7#楼一至二层,建筑面积共计1373.69㎡(其中一层面积143.15㎡,二层面积1230.54㎡)。物业管理用房设置在7#楼一层,面积为430.2㎡,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四、关于6#楼出入口朝向问题具体情况   2016年12月至今,6#楼业主杨祝淮等人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向我局多次反映6#楼大门建设朝向与原审批不符的问题。我局对此问题高度重视,分别于2017年2月27日答复《关于群众反映金茂天马明珠6#楼大门建设与沙盘不符的问题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岩城规[2017]61号)、2017年4月10日答复《关于群众反映金茂天马明珠6#楼大门建设问题处理情况的反馈》(岩城规[2017]119号),将具体情况反馈给了市政府,即建设单位在我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0800201100096号)时备案的施工图,6#楼出入口设置在北面,现实际建设也在北面,出入口朝向没有问题;2017年6月19日在我局召开6#楼业主与开发企业协调会、2017年6月26日我局组织在项目现场再次召开协调会,6#楼业主与建设单位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根据开发企业申请,2017年7月11日我局组织双方及有关单位在规划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经查实,6#楼大门朝向至始至终为北向,由于北向大门实施引起部分业主不满问题,不属我局职责,应由开发企业会同建筑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自行协调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五十条、《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本项目规划核实中与原审批不符的部分、公共部分、社区服务用房以及物业管理用房部分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9日。   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若有意见,可来信来访或来电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和看法;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权利,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对该项目规划核实。龙岩市城乡规划局办公地点:龙岩市新罗区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 网址: www.lyghj.longyan.gov.cn。联系电话:0597-3213503,联系人:范先生。      附:1、原规划审批总平面图、竣工总平面图;

      2、底层公共架空绿化、休憩位置示意图;

      3、公共停车位位置示意图;

      4、社区服务用房以及物业管理用房位置示意图。

龙岩市城乡规划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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